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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3-002

  

  杨成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杨成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70,0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的股东杨成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股票因历次分配转增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杨成三先生所作的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在《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部分董事、高管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中,杨成三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最近6个月内减持金额的10%,并承诺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截止目前,杨成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杨成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杨成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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