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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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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于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常青科技

  (二)扩位简称:江苏常青树科技

  (三)股票代码:603125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9,255.00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814.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717.407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34.8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截至2023年3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13倍。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

  法定代表人:孙秋新

  联系人:孙杰

  联系电话:0511-80965519

  传真:0511-8096551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马志鹏、成鑫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52523164

  发行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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