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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中电港

  (二)股票代码:00128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5,990.0097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8,997.502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本公司上市后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新交易规则进行交易,根据该规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行业分类代码F51),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公司属于“F51批发业”,截至2023年3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批发业(F51)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3.60倍。

  截至2023年3月23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3月23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考虑到英唐智控2021年未实现稳定盈利,市盈率较其他可比公司明显偏高,在计算行业均值时将其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11.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8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3月23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3.60倍,超出幅度约为97.12%,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4.96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继国

  联系电话: 0755-82538660

  联系人:姜帆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联系人:王申晨

  发行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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