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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2022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189,858.3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3,585,037.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1,195股)后的股本398,868,8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9,773,761.6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5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1,195股)后的股本398,868,8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9,773,761.6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5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金融软件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致力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按功能可分为营销与服务类、业务及管理类、数据服务类、数据分析类、前端客户类、架构与工具类六大类。

  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方面,公司是日本多家知名金融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开发了众多核心业务系统。在证券业,公司为日本多家证券公司构筑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经纪业务的核心交易系统、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投资银行业务系统和财富管理系统等;在银行业,公司开发的网银系统、债券交易、资产管理、年金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支撑着多家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营;在保险业,公司为多家知名保险公司开发的系统实现了保险业务流程和商品全覆盖,其中包括损保核心系统、寿险核心系统、网络直销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在资产管理业,公司为某知名信托机构重新构筑了日本租赁物件市场保有量第一的房地产租赁平台系统。

  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多年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经过近几年的产品研发及国内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开拓,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包括O2O客户智能精准营销服务解决方案、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大投行业务综合管理解决方案、面向机构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微服务云管理解决方案、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和数据中台等各类金融行业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和应用软件解决方案形成的销售收入和相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前沿技术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独立自主的技术研发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的研发部门密切跟踪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各类先进技术方案,在消化和吸收后转化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以及第三方软件外包服务等。

  软件产品和电子设备由于供应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应量相比非常小,采购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

  为解决项目工作量波动导致的临时性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交付能力不足时,公司提前进行人力外包安排,并将软件外协公司的开发人员纳入公司的人员调配系统统一管理,从而保证了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交付能力。软件外协商由于数量众多且议价能力不足,价格也较为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日本业务洽谈主要通过日本子公司和母公司销售人员的市场拓展,与日本客户直接商谈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将软件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开发工作委托给公司完成。在业务合作初期,公司与新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随着合作的深入,在双方建立信任的基础上,将签订长期框架合同。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公司积极了解客户需求,主要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项目订单。

  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产品驱动的销售模式。产品研发完成后,公司举行行业推广会议或者通过公司华东区、华北区、华南区等销售网络宣传产品功能和特点,确定意向客户后,以招标或直接商谈的方式获取订单。

  (5)服务模式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中,客户将其软件开发项目通过项目委托开发的方式交给公司实施,由公司按约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将软件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在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中,公司提供的绝大部分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公司国内业务主要采取面向金融行业以产品为基础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模式。公司基于行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痛点,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研发。研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市场推介、招标等方式获取相关订单合同,并针对客户具体需求实施产品交付,客户按照合同约定验收付款。对于已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二期、三期合同以应对比较大的系统升级需求。公司也通过产品持续研发,持续升级行业共性需求,并主动向客户推介、商谈升级产品版本。升级会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在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中,公司提供的主要包括软件产品销售和基于公司自有产品基础上的定制软件开发、人员派驻、软件售后服务等软件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

  2022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5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08,126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6.5个百分点。行业盈利能力保持稳定,2022年,软件业利润总额12,648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利润率回落0.1个百分点至9.1%;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2022年,软件业务出口524.1亿美元,同比增长3.0%,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5.8个百分点,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同比增长9.2%。

  尽管软件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公司处于软件开发服务产业链上游,存在较高准入门槛,主要提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咨询、设计、后续软件维护等,目前竞争尚不激烈。未来从事产业链上游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业务技术成熟度、较大的接单能力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市场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以金融行业为主,最终用户涵盖保险、证券和银行等多类金融行业公司。公司从2004年起与全球顶尖金融服务技术供应商野村综研合作,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在日本金融业软件开发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好的口碑;从2014年起,公司与日本其他知名IT咨询服务机构如SRA、TIS等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增长,共同为终端客户研发了如日本信用卡系统、企业年金系统等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野村综研软件开发最大的供应商之一。

  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与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2)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市场

  公司依靠在日本金融行业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软件开发经验,2010年起逐步开拓国内证券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将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的经验技术和业务人才导入国内,推动国内证券信息服务系统的转型与升级。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国内证券市场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积累了较多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包括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等70多家证券公司客户,同时积累了嘉实基金、华泰期货等10多家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客户,为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国内资本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奠定了客户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当前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金融科技在实体经济的沃土中落地生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金融应用成效显著。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惠民利企水平持续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稳步实施,金融守正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提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这是央行编制的第二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规划》在简要回顾“十三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愿景,明确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4个基本原则、6个发展目标,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从内容看,8项重点任务是本轮《规划》的主体部分,从治理体系、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核心技术、激活动能、智慧再造、审慎监管、发展基础等方面明确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5项保障措施从试点示范、支撑保障、监测评估、营造环境、组织统筹等方面提出要求,为重点任务实施奠定基础、提供支持。

  未来将要用标准化引领金融业数字生态建设。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系统完善金融数据要素标准,健全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强化金融网络安全标准防护,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加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标准研制和有效应用,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

  “十四五”期间,金融科技把握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等发展要求,以深化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支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健全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激活数字化经营新动能、加快金融服务智慧再造、深化监管科技多维应用、构建开放创新产业生态,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向“积厚成势”转变,助力经济社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①新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不断演进开启新阶段

  “十四五”以来,大数据产业也进入了集成创新、深度应用的新阶段。大数据在医疗、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技术加快创新突破,大数据融合应用重点从虚拟经济转变为实体经济;大数据底层技术方面,信息安全、模式识别、语言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高性能计算等加快突破,大数据技术领域逐渐补齐短板,并进一步强化长板。

  伴随国家快速推动数字经济、数字中国、智慧城市等发展建设,未来大数据行业对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创新驱动、融合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应用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拓宽,大数据市场也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态势。我国的大数据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大数据软件和大数据服务的需求开始不断提升。近年来,伴随下游行业对全业务流程数字化运营需求的持续广泛和深入,大数据分析市场取得了良好发展,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金融行业是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最大的下游行业。

  随着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云计算正逐渐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数字化业务平台。云计算用户已经遍及互联网、政务、金融、教育、制造等各个行业。在中国,互联网行业是云计算产业的主流应用行业,占比约为1/3;交通物流、金融、制造等行业领域的云计算应用水平正在快速提高,占据了更重要的市场地位。

  云边网将加速一体化融合。云计算厂商的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正在向着新型多层次数据中心演进,更多基于物联网的边缘计算数据中心与云计算数据中心连接在一起,并实现智能终端、物联网、互联网和云计算的高度一体化融合。基础云计算服务将向新一代算力服务演进。作为云服务的升级,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扩展现实等算力服务不断成熟,并呈现出泛在化、普惠化、标准化的特点。新一代智能算力服务形成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力,成为加速行业数字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混合云将是大型企业云服务的常见模式。很多大型企业采用多个云服务供应商,包括公共云与私有云,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公有云与私有云的组合被称为混合云,混合云的优势是能够适应不同的平台需求,它既能提供私有云的安全性,也可以提供公有云的开放性,因此混合云是大型企业云服务的常见模式。中小企业则更多采用公有云模式。

  人工智能作为国家战略规划发展迅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人工智能已上升国家战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到2023年,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数据、算法、系统等重点急需标准,并率先在制造、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推进。

  现阶段,各行业企业在改善价值链、降本增效的内在需求驱动和人工智能被列入“新基建”的外在因素影响下,产生了多样化的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对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动力。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下,企业对AI的需求逐渐升温,人工智能产值的成长速度令人瞩目。

  2022年底,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AIGC)带来了新一轮的AI技术范式革新。广义的AIGC指具备生成创造能力的AI技术,可以基于训练数据和生成算法模型,自主生成创造新的文本、图像、音乐、视频等内容。当前,AIGC正经历一个渗透率快速提升的阶段,为人工智能行业打开全新的成长空间,深度学习带来的科技革命预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②新产业:金融科技正在规模化地重塑金融行业

  当前,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引领着新一轮的科技浪潮,金融与科技的融合也呈现出快速迭代、螺旋上升的变革之势。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也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金融科技已成为推动中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在深刻改变金融业的生态和服务模式。目前各家金融机构都加大了金融科技投入。金融业整体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证券及资管业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大数据、AI、区块链、隐私计算应用深化,科技赋能综合化特征明显。在有关激励政策的推动下,金融科技企业的研发投入保障更加持续有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专利申请数量持续增加。同时,作为金融科技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企业中专业科技人员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

  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合作“梗阻”,集中在担忧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金融科技行业标准化意识仍待进一步强化,国际标准实质性参与程度存在不足。数据治理人才缺口最突出,模型算法、数字化运营、架构设计人才难求。随着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和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进一步深化,从业机构在业务数字化经营、数据能力建设、科技架构转型、数字化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人才需求更加多元且迫切,领军型、创新型和实用型等各层次金融科技人才面临较大缺口。

  现如今,我国金融科技领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加持下,金融科技正在持续规模化重塑全球的金融行业。

  ③新业态: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大有可为

  证券业普遍加大了金融科技的投入,从科技监管体系和行业金融科技投入引导等层面进行了完善;同时,金融科技应用的监管,渠道、前、中、后台等业务场景也不断深入,可以总结为监管全面智慧化、渠道远程便捷化、前台智能极速化、中台多元数据化、后台互联云化。在实践中,深交所、上交所、上期所、中证协纷纷联合行业单位设立了金融科技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加速行业金融科技研究力量。同时,中金、山西证券等公司,也正式成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对金融科技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证券行业聚焦网络安全、人才标准和行业金融科技生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快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利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创新,支持资本市场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未来发展趋势

  以深化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支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从健全科技治理体系、夯实数字基础底座、加强技术引领创新、激活数字化经营动能、强化创新审慎监管、践行数字普惠金融等方面精准发力。以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作为基本原则,实现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更深化、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更充分、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更显著、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更健全、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更深化的发展目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50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50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参会股东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4月25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2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17:00之前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邮编:200062

  电话:021-61659566

  邮箱:info@linkstec.com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下午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泉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颖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坤先生

  财务总监:王育贵先生

  独立董事:林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61659566

  电子邮箱:info@links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71.4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04.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视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其余部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如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超过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如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57万元。结合公司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2%。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59,71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40.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045,6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96.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于2022年9月2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289.2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71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4,4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7,0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凌志软件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凌志软件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志软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仅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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