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主要是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模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是国内行业中较早涉足工业型材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管理层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开拓高端工业铝型材市场的同时,对原有建筑铝型材市场不断深挖需求,募投建设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项目。公司建筑铝型材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厂房、大型门窗、幕墙装饰公司、门店销售、零星门窗加工等。工业铝型材主要用于电子电器、太阳能、交通运输、家具、卫浴用品、体育用品等。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建筑铝模板为一体的企业,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铝合金型材生产和销售存在明显的区域特征。公司所在的厦门、漳州、泉州即闽南金三角地区是福建省最大的工业型材需求市场,所处地域拥有众多的应用工业型材和建筑铝型材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市场优势,同时紧抓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泉州“海丝”核心区建设等机遇,凭借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以及良好技术和优质服务,建立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的营销网络,并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国外市场。公司具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下属的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外观及结构,技术部主要进行铝型材生产技术的开发。公司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要求。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标准制修订领域,先后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修订47项,拥有国家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86项,外观专利14项。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计划部门根据下单情况安排生产指令,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采购部门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筛选和考核,严控原材料质量关;品管部建立了以生产前的预控、生产中精细关键点的控制为主,生产后严格检验为辅的质量控制体系;设备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生产开机需求。各个部门相辅相成,严密合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国外,采取了直销、经销商等多种经营形式,建立从大中城市到城镇完整的销售网络。销售区域覆盖华东、华北、华南,并出口到欧盟、南美洲、东南亚、中东地区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销售中根据产能、资金、营销渠道等现有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目前已经形成了以500公里最佳销售半径为主(即福建市场),出口市场和华东发达地区(主要指上海、浙江、江苏)并举的良性市场格局。公司的直销模式,直接面对“大客户、大工程”,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派出专门的技术团队,发挥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在铝型材高端领域建立起自己的品牌。针对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客户,公司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而出口业务方面则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侨亲人脉、网站宣传及进出口贸易公司介绍等方式,取得客户订单,销售。
公司产品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铝型材产品主要通过“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方式进行销售。铝锭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很高,铝锭价格参考上海长江或广东南海灵通现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方式可以适当对冲铝价波动,但铝锭价格的大幅波动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铝型材生产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加工费可能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降低,企业要提高业绩水平一是要增加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以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开发新市场拓展新领域,充分释放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加强创新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营造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2、公司铝模板产品主要营销方式租赁铝模板给建筑施工企业获取营业收入,铝模板出租面积越多,周转速度越快,营业收入就越多。由于建筑业市场的疲软,对建筑铝模板的需求减少,同时应收周期延长,资金回收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铝模板的租赁业绩。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对大型开发商的合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铝模板的业务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微信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3月25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8人,实际出席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江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涂书田先生和李肇兴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1,306,251.15元,比去年同期的2,243,581,817.42元,增长了24.41%。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20,991.94元,比去年同期的58, 234,992.38 元,下降了14.28%。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16,345.59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141, 634.56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6,560,882.97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3,835,594.00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不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陈水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陈水生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政府下洲石英晶体厂工作;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在江西省上饶县供电局工作;1993年12月至1998年10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劳动人事局办公室任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5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任科长;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办公室任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上饶枫岭头镇政府任副书记、副镇长、镇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在江西上饶郑坊镇政府任党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江西清水乡政府任党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在上饶市城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赣饶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水生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傅孙明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及微信的方式于2023年3月25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1,306,251.15元,比去年同期的2,243,581,817.42元,增长了24.41%。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20,991.94元,比去年同期的58, 234,992.38 元,下降了14.28%。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16,345.59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141, 634.56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6,560,882.97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3,835,594.00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拟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上铝业”)发生铝型材销售、租赁厂房、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南美闽发铝业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黄国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品牌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169,716.92元,净资产1,180,779.5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55,309.53元,净利润 -2,165,343.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国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长远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十上铝业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十上铝业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铝型材相关加工技术及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十上铝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平均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十上铝业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十上铝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2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将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闽发铝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闽发铝业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 提问通道将于2023年4月12日起开通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闽发铝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闽发铝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黄长远先生,财务总监吴赵晶先生,董事会秘书傅孙明先生,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准则解释第16 号公布之日起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 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 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 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 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上述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1.1898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数字信用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不提供担保物。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现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南安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安支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成立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外销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远期结售汇事项。
2、公司已经制定并颁布《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内审流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审批权限、交易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地保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2023年度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总经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预计2023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和3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应对措施为外销部门采用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回款预测风险:外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4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2人,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闽发铝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火炬电子、捷佳伟创、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恒而达、闽发铝业、厦工股份、兴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闽发铝业、远翔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张慧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70.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采购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期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期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期货交易事项。
2、公司已经制定并颁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内审流程、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审批权限、交易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地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2023年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三、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建立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交易金额与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度内套期保值分别投入保证金在15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五、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1500万元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 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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