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赎回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7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华安证券的赎回交易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通过华安证券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23年4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赎回上述基金时,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华安证券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在华安证券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的,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安证券代销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赎回业务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赎回交易限额。

  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华安证券对上述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华安证券的业务规定为准。

  原交易限额低于上述交易限额的,不再调整。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华安证券的赎回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华安证券的规则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