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陈耀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子菡和巫兴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存在的轻微瑕疵,不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胡淑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胡淑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职务。辞职后,胡淑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淑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胡淑梅女士所负责的相关业务运转正常,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淑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淑梅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胡淑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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