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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成大生物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截止2023年5月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lncdsw@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现金分红预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32%。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020,336.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07,568,441.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7,568,441.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6,45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3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6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金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稼楠,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骁、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稼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137.9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13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2022 年11月2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述决议并实施后,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4,508.02万元(含3,370.13万元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0,137.9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9,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120,56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1,379,433.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01,935,651.2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6,766,472.38元,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了于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变更,调减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监管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1: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注2: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注3: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 , 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注4: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32,425,088.3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110Z0384号)。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9,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本溪人用疫苗基地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将本溪人用疫苗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子公司”)。为进一步推动本溪人用疫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人用疫苗发展,公司拟将本溪人用疫苗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本溪子公司。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大生物本溪分公司”变更为“本溪子公司”,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大生物关于将本溪人用疫苗基地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用疫苗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拟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12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11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53,016.80万元调减至13,848.96万元,并拟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调减的39,167.84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11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对募投项目做出以上调整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成大生物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成大生物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

  附件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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