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三号—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备注:1、上网电价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加权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2、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等,电价按其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3、上表数据中不含分布式光伏数据。公司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结算电量303.85万千瓦时,其中用户就地消纳结算电量183.37万千瓦时,余电上网电量为120.48万千瓦时。)
2022年1-12月,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为205,242.71万千瓦时,约占总上网电量的56.98%,较上年同期下降12.6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受让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已于2022年4月14日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使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幅较大,总上网电量增加;加之河南地区、河北地区及山东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较低,上述因素叠加使本报告期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使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幅较大,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
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芳女士主持。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第六号 定期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准确、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九项至第十二项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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