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进利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梁进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梁进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2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开立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冠礼”)提供厂房租赁,租期为5年,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452,324元。
● 苏州冠礼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圣晖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圣晖”)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州冠礼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内容
1、 交易主体
出租方(甲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范围:苏州市浒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189号一期厂房
(二)交易目的及原因
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冠礼出租厂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运营成本。
(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类别标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苏州冠礼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介绍
(一) 关联人关系介绍
苏州冠礼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台湾圣晖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苏州冠礼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与苏州冠礼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冠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
(二)租赁范围:苏州市浒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189号一期厂房
(三) 租赁租金:7,452,324元
(四) 租赁期限:5年
(五)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付款
四、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及权属
公司本次出租的苏州市浒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189号一期厂房由公司单独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闲置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苏州冠礼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五、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进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圣晖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圣晖”)、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贸”)、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Acter”)、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圣晖”)、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Acter”)、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Acter”)。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893.01万元,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8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晖集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圣晖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鼎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越南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六)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七)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马来西亚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893.0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893.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3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圣晖”)和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Acter”)以提供借款方式分别提供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76.9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越南圣晖和印尼Acter以提供借款方式分别提供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76.9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越南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信状况:越南圣晖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在2022年年度为越南圣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64.68万元。
2. 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信状况:印尼Acter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在2022年年度为印尼Acter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越南圣晖和印尼Acter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人民币5,61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5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7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自有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转,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相关议案约定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圣晖集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在合肥、长沙、武汉、成都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合肥、长沙、武汉、重庆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通过办公室租赁的方式投资建设”变更为“通过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30.80万元变更为2,866.65万元,因变更增加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主要实施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652,839.66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160.34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1)实施地点变更
(2)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前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将“租赁”调整为“购置”,实施的地点之一由“成都”变更为“重庆”,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30.80万元变更为2,866.65万元,因变更而增加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具体原因
公司此次调整“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公场地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重点目标市场的实际拓展需求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重庆作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信息、资源、交通等极为发达,无论从商业拓展,还是人才吸引角度,都具有一定的地理优势;与此同时,公司已在重庆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将“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成都”变更为“重庆”,能持续、快速、精准的为客户提供在地化服务,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要求以及适应公司战略布局调整。同时,考虑到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的重要性以及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将原来全部“租赁”的实施方式调整为“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更加有利于发挥募投项目的作用,满足市场拓展的需求。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根据重点市场拓展需要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行为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根据重点市场拓展需要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22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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