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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3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8,150股;4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0股。

  2、由于1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04股;2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或“E”,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16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814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287,076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汇会计师事务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审阅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 监事会的审议和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47.3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56.5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33.72万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营销网络升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体外诊断行业,自血液病分子诊断领域开始研究,在白血病领域率先实现技术突破,相关融合基因检测试剂盒是国内首个获国家药监局第三类注册证认证的白血病分子诊断产品,用于检测白血病3种常见融合基因,领先行业同类产品6年,15种融合基因试剂盒以及淋巴瘤基因重排试剂盒是目前国内独家产品。公司作为国内血液病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研发产品具有创新型高、研发难度大、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等特点;同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监管政策、技术更新、市场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分子诊断行业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政策的调整,行业正在经历升级进化过程。聚焦创新研发,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规范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能力是生物医药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品牌分子诊断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科研、检测服务,主要为血液病(白血病、淋巴瘤)、实体瘤(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等)和传染病(乙型肝炎、风疹、单纯疱疹等)患者提供分子精准检测,为风险评估、疾病分型、靶向药物选择和疗效监测等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体外诊断行业在肿瘤诊断、辅助诊断、伴随诊断、复发与转移监测,判断疗效等全病程领域的具有明确且可观的市场前景,是医药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

  体外诊断行业竞争激烈,国内外均有众多企业布局,公司需要面临众多同行公司的竞争。虽然公司也在持续进行产能扩大,但由于体外诊断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人才密集型行业,且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新产品需经过注册检验、临床试验、获得受理号、药监局专家会、根据专家会意见补充材料、最终获得审批等审批流程,申请注册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或更长时间,资金和人员投入较大。因此,虽然公司近年保持平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依然受限于资金、研发项目进展、新产品注册情况的制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16项,预计总投入3.28亿元,未来几年,公司面临新产品研发、产能规模扩大等任务,公司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47.3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56.5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33.72万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日新月异,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进行数字PCR、NGS等研发项目的投入。近期,公司取得了临港蓝湾地块27.3亩土地的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体外诊断生产基地以及高水平研发基地,以此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2022年公司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体外诊断相关产品和服务收入较上年出现下降。为了顺利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及拟投资建设的临港蓝湾地块项目,更好地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营销网络升级等的实施。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2年公司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为了顺利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及拟投资建设项目临港蓝湾地块等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90.7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527.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990.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985,769.9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725,873.85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商誉、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259,896.12元。

  三、 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985,769.97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23,985,769.9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 其他说明

  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4日

  至2023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慧、上海伯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力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同意聘任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立群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5年5月任上海精细化工研究院研发人员,1995年6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高级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0年3月任上海申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注册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长春技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立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万股,通过富诚海富通睿昂基因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13%,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何俊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士。1996年至1997年任黄浦区中心医院肿瘤科住院医师,1997年至2017年分别在先灵葆雅(Schering-Plough)、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赛诺菲(Sanofi)、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艾伯维(中国)(AbbVie China)等跨国企业从事药品销售管理及市场部工作,2016年至2019年负责国内医药企业亿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国销售、市场、商务、大客户等多个岗位的管理工作。2019年6月至今在睿昂基因负责武汉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思泰得精准(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及上海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筹建、日常管理及实验室项目推广销售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武汉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泰得精准(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任北京思泰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俊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4万股,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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