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昂基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熊钧、高泽、徐敏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意见:本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合法经济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注3:上述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上述占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三位小数。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熊慧
2.高尚先
3.徐敏萱
4、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 上海万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货物、租赁不动产以及提供劳务。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7,076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万股,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57.706 万股的2.34%。其中首次授予104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7%;预留26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
(3)授予价格:32.1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1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93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26万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2-2024年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3-2024年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2023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1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4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3月24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6股。
董事孙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28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归属287,076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6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2024年3月27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3月28日。
(二)归属数量:287,076股。
(三)归属人数:134人。
(四)授予价格:32.1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3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7,076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287,076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慧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2022年公司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为了顺利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及拟投资建设项目临港蓝湾地块等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熊钧、高泽、徐敏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等,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会计处理依据合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谢立群女士和何俊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均具备担任公司副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董事孙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3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8,150股;4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0股;由于1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04股;2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或“E”,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160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81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云泰”)后期发展,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睿昂云泰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睿昂云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睿昂云泰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归属287,076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云泰”)
●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向睿昂云泰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睿昂云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基因”或“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 本次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睿昂云泰后续的增资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审议披露。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对象睿昂云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昂云泰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睿昂云泰为睿昂基因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睿昂云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支持睿昂云泰后期发展,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睿昂云泰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睿昂云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二) 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睿昂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WYD0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睿昂云泰100%股权。
增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睿昂云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可满足睿昂云泰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全资子公司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及长远利益。
四、 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睿昂云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昂云泰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