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15:00-16:00在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以“文字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旭升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现将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旭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小芬女士、财务总监卢建波先生、独立董事李圭峰先生及证券部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回答整理如下:
Q1: 请问,之前旭升集团在3月7日晚间同步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拟募资28亿元用于产能扩充。能否具体讲解一下募投项目及项目前景。谢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向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产能建设,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产能规划将向新能源汽车的核心三电系统相关产品更为倾斜,是对公司现有主业的加强,有利于促成公司在“新能源、轻量化、集成化”三大维度方面的优势深化,以迎接全面电动化时代的到来,成为可持续能源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谢谢您的关注!
Q2: 请问疫情过后,公司现在手订单量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在手订单充足,谢谢您的关注!
Q3: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除了特斯拉之外,还有哪些新客户?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凭借着早期积累的中高端客户服务经验,公司已成功开拓并构建了全球客户资源体系,重点覆盖亚洲、北美及欧洲三大全球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潜力市场。以2022年的产销量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最具规模及成长性的两大新能源头部车企先后成为了公司的客户之一。
在其他车企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布局方面,公司已覆盖了国内外新势力车企如Rivian、Lucid、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国内外成熟的优势车企如长城汽车、德国大众、北极星等;国内外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如采埃孚、法雷奥西门子、海斯坦普、宁德时代等。感谢您的关注!
Q4: 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公司主要有哪些产品?市场份额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有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传动系统、控制系统、悬挂系统、电池系统等。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出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的企业,并均具备量产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此外,公司自2022年起将着力把新能源汽车领域所积累的核心优势逐步延伸至更为广义的新能源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户用或商用储能系统的核心铝制部件等。今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和丰富该等产品的布局,加大开发其他潜力客户,增加储能领域的客户积累。感谢您的关注!
Q5: 请问公司在产品工艺技术方面有哪些独特优势?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该领域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了压铸、锻造和挤压三种铝合金成型技术及其集成化能力的企业。基于公司未来的战略定位和对客户需求的充分解构,公司于2022年组建全新的系统集成事业部,覆盖集成化产品的材料开发、同步设计、先进制造工艺研究、试验验证等,并陆续取得了客户相关项目的定点。感谢您的关注!
Q6: 公司第一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9.93%和34.37%,营业收入倚重于主要客户,是否风险过高?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公司早期布局汽车轻量化领域时,优先与该领域中的领先车企建立合作关系,并稳定合作多年,因而其收入占比较高。此外,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EV Volumes数据,2022年公司第一大客户在纯电车(BEVs)市场的全球份额为17%,具有绝对领先地位。因此,基于行业集中度的特性和公司的历史发展路径的原因,第一大客户在公司收入结构中占据了一定比例。近年来,公司亦加强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其收入占比逐期小幅下降。感谢您的关注!
Q7: 请问徐董事长,2022年度过去了,确实不易,对于今后的发展,请您讲解一下公司发展战略。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紧紧抓住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轻量化为发展方向,以“北美、亚太、欧洲”为市场,以“压铸、锻造、挤压”三大工艺模块为主,逐步拓宽至系统集成化,持续提升以“技术创新、快速反应、同步研发、成本管控”为核心的优势,以“坚持、超越、快乐、感恩”为价值观,成就员工,让更多人过上美好的生活,成为全球新能源轻量化领域的领跑者。感谢您的关注!
Q8:公司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7.31%,营业成本同比上升47.60%。请问是什么原因?成本上升是否过快?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前期开拓的新能源领域客户项目订单持续放量,销量增加较多。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幅度与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基本一致。感谢您的关注!
Q9: 新能源汽车行业波动及上游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对此有何准备和解决方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聚焦优势,并与客户的新能源生态系统布局协同发展,紧随前沿趋势拓宽产品应用场景,成为可持续能源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感谢您的关注!
Q10: 公司于2022年投入研发1.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0%。请问公司获得哪些新的研发成功?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长期致力于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相关工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在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技术路径方面积累了技术经验优势。
在原材料方面,公司能够自主研发铝合金配方及原材料铸造工艺,优化材料性能,有利于产品在强度、韧性、寿命、力学性能方面的进一步提升。
在工艺方面,公司所掌握的铝合金成型技术,已由原先的压铸,拓展至锻造、挤出,能够更好的覆盖不同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在产品及模具开发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专业快速的反应机制以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且公司具备优秀的工装夹具和刀具的设计能力,能够进一步保障零部件的精密度。此外,公司在研发方面积极采用数字化赋能,在“产品数字化研发与设计”场景下获选2022年度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榜单。
在前瞻性布局方面,顺应零部件集成化的趋势,公司于2022年布局设立系统集成事业部,旨在从材料开发、同步设计、先进制造工艺研究、试验验证等方面,全面深入集成化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研发。
此外,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亦延伸至户用储能领域,已针对户用储能系列产品研制了配套的金属结构件,并于2022年第四季度起向该领域的知名客户进行批量供应。感谢您的关注!
Q11: 今年公司业务上有何打算?
回复:公司未来会(1)坚持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优质业务机会,推进集成化产品及技术工艺的升级,为迎接全面电动化时代的到来蓄力而发(2)与客户的新能源生态系统布局协同发展,紧随前沿趋势拓宽产品应用场景,成为可持续能源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之一(3)打造更为灵活可靠的全球供应链及服务体系,并持续推行生产经营全流程的数字化赋能,效率是竞争力永远的基石(4)持续优化人才选拔及培养机制,为公司长期高质量的发展制定合理化的人才支撑战略。感谢您的关注!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说明会如涉及对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日报网路演平台(http://www.zqrb.cn/huiyi/lyhd/index.html)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3年3月2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6,582,0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989,851.40元(含税),转增266,632,83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33,214,933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股东徐旭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108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该类股东需本公司提供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的,在本次分配股权登记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文件(出具需公司提供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的函、股票账户卡复印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证明文件)。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人民币。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2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33,214,933股摊薄计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79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5223689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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