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理念的变化,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部门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判断。
◆ 二是把关方式的变化,主要通过问询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 三是透明度的变化,开门搞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问询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监督制衡更加严格,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四是监管执法的变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4月10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连线举行。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致辞时表示,与核准制相比,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理念、把关方式、透明度、监管执法的深刻变化。这次上市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回顾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历程,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直接推动下,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突破口,推进一揽子改革,从增量市场到存量市场逐步推开,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渐进式改革的路子。”易会满说。
易会满表示,大家普遍感受到,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的、根本性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上市制度经受住了市场检验,交易、退市等关键制度创新成效显著,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服务功能大幅提升,市场结构和市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市场活力和市场韧性明显增强,给市场参与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我们深刻认识到,世界上没有统一的注册制模式,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提高投融资的便利性。”易会满表示,“在试点注册制之初,我们就牢牢抓住这一本质,明确提出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三个原则,并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易会满表示,与核准制相比,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理念的变化,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部门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判断。
二是把关方式的变化,主要通过问询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三是透明度的变化,开门搞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问询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监督制衡更加严格,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监管执法的变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实践表明,注册制改革是一场触及监管底层逻辑的变革、刀刃向内的变革、牵动资本市场全局的变革,影响深远。”易会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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