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给楼奕霄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97,626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于2023年3月7日与楼奕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97,6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楼奕霄。本次转让价格19.5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162,052,635.78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4月7日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过户前,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83,878,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直接和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6.06%股权。
本次股份过户后,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75,580,6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直接和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1.06%股权。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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