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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宏锋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后,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关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1,022,660.1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761,335.5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930,115.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首发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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