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4月12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收益率×40%+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收益率×24%+明晟全球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8%+明晟全球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8%+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明晟全球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30%+明晟全球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20%+恒生新消费指数收益率×2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 “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收益率×40%+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收益率×24%+明晟全球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8%+明晟全球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8%+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中证主要消费指数: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日发布,由中证800指数样本股中的主要消费行业股票组成,以反映该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该指数反映恒生综合指数里主要经营消费品制造及提供相关服务成份股公司的表现。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于2015年08月17日推出。基值:3000,计算货币为港币。
明晟全球可选/主要消费指数(MSCI World Consumer Discretionary/ Staples Index),MSCI是一家提供全球指数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标的国际公司,其推出的MSCI指数广为投资人参考,明晟全球可选/主要消费指数(MSCI World Consumer Discretionary/ Staples Index)于1999年9月15日发布,用于跟踪全球范围23个发达市场非必须消费品行业和必须消费品行业的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发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明晟全球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30%+明晟全球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20%+恒生新消费指数收益率×2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明晟全球可选/主要消费指数(MSCI World Consumer Discretionary/ Staples Index),MSCI是一家提供全球指数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标的国际公司,其推出的MSCI指数广为投资人参考,明晟全球可选/主要消费指数(MSCI World Consumer Discretionary/ Staples Index)于1999年9月15日发布,用于跟踪全球范围23个发达市场非必须消费品行业和必须消费品行业的指数。
恒生新消费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涵盖最大的50个与线上或线下消费业务相关,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由中证800指数中的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发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2023年4月12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