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820,6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8%,贺财霖先生本次质押4,000,000股后,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雪龙集团股份总数的14.38%,占雪龙集团股份总数的1.90%。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源”)、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赛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48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2%,本次股份质押后,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
一、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获悉贺财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 报备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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