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的补充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1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年度报告》和《容知日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2年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审议讨论《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姚结兵、贾维银、黄莉丽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进行了修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维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董事会决定选举贾维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本次选举贾维银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原总经理聂卫华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信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维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董事会决定聘任姚结兵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9日(周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韵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年度报告》和《容知日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讨论《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此议案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聂卫华、贾维银、贾维兴、安徽科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28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容知日新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32331

  邮箱:ronds_@ronds.com.cn

  联系人:黄莉丽、孔凯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 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7.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9.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交所审核并给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姚结兵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总经理聂卫华先生辞职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长、原总经理聂卫华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聂卫华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总经理后,聂卫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聂卫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聂卫华先生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聘任姚结兵先生为新任总经理情况

  鉴于公司原总经理聂卫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为维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决定聘任姚结兵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姚结兵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姚结兵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姚结兵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姚结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姚结兵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2006年7月至2022年1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经理、解决方案及营销部长、产品线行业总经理、海外国家VP及系统部部长,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在本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执行总裁。

  截至公告披露日,姚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