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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530,928,935.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545,968,968.49元,营业收入为22,316,935,603.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4,438,026.64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33,938,142.9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8,895,523.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334,213.18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76,547,048.65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815,829,783.76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何桂兰女士、姚宇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硕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7日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6639号),浙江天硕经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11.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8.91万元,高于2022年度承诺的净利润4,354.18万元。浙江天硕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江苏中润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浙江天硕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何桂兰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专业。1992年至2005年在广州市道明化学有限公司任职会计、销售经理。2005年9月至2022年5月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信用经理、市场管理部长、工会主席,信用管理法务总监。现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桂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姚宇泽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2021年11月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化学工程及生物分子工程学专业,博士学历。现担任公司正极材料事业部研发工程师、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姚宇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综合授信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3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65,307,488.00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 第110C00029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4,10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1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5,079,452.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91,728,265.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00,258,936.74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84,665,830.04元、补充流动资金475,119,594.7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752,505.83元(包含净利息收入9,176,397.79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548,985,131.9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48,985,131.92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504,887,100.23元、补充流动资金7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55,332,143.50元(包含净利息收入7,470,075.42元)。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根据决议将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02004929200384582)的募集资金进行划转,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10,771,934.45元(包含净利息收入4,755,534.45元),后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774,248,652.82元),已划转770,000,000.00元,尚未全部划转完成。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开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度,公司2021年5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度,公司于 2022 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1)。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度,2021年6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案)》,公司通过向九江天赐、清远天赐、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凯欣”)现金增资,以及九江天赐向天赐新动力、池州天赐进行现金增资,宁德凯欣向福鼎凯欣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9,132.09万元对九江天赐进行增资,同意九江天赐在获得前述增资后分别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385.43 万元、8,079.17 万元对天赐新动力、池州天赐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909.00 万元对清远天赐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530.45 万元对宁德凯欣进行增资,同意宁德凯欣在获得前述增资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530.45万元对福鼎凯欣进行增资。

  以上各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九江天赐、天赐新动力、池州天赐、清远天赐、福鼎凯欣负责组织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分别划转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22日,公司及九江天赐分别与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天赐新动力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福鼎凯欣与开户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池州天赐与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清远天赐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度,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将通过向浙江天赐、九江天赐现金增资,以及九江天赐向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3,444.28万元对浙江天赐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8,638.80 万元对九江天赐进行增资,同意九江天赐在获得前述增资后,分别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1,856.23万元、63,158.08万元、33,624.49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进行增资。

  由浙江天赐、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负责组织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分别划转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浙江天赐与开户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池州天赐与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天赐新动力分别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九江天祺与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各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原生产基地的公共辅助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原项目整体配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相关建设内容,同时受到2021年部分建设五金、钢结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所有增长。综上情况,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将对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由31,949.34万元追加至46,254.25万元,建设投资额由16,055.44万元追加至41,147.07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4,866.44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整体项目建设规划调整,该项目年产7万吨溶剂产线的建设进度安排推后致其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经公司审慎评估,计划将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 6 月 30 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3)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受上海及周边地区运输的影响,该项目子项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部分设备及仪表延期到货,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9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2、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变更情况

  (1)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降低污染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对项目工艺做了改进,同时为提高装置的连续开工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由23,356.00万元追加至26,969.90万元,建设投资额由20,877.00万元追加至24,675.7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保证尾气处理系统的排放达标,公司新购买设备采用两转两吸工艺,能够降低尾气处理装置负荷以及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24,675.70万元变更为26,575.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2,294.20万元调整为2,308.48万元,总投资额由26,969.90万元调整为28,884.18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部分设备及材料无法及时发货到场,同时部分装置调试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6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硫磺制酸项目属于国家重点管控的高危化学品项目,试生产批复及硫磺供应入网证等流程时间较长,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9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3、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提高生产安全性及生产成本,公司进行项目工艺优化,需采购部分新设备,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加,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9,244.17万元调整为10,750.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713.83万元调整为996.67万元,总投资额由9,958.00万元调整为11,746.8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保证尾气处理系统排放达标,公司对该项目的脱硫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处理系统添加了相应处理设备,同时对关键设备的选材进行了优化。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计划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0,750.17万元调整为11,981.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996.67万元调整为1,002.91万元,总投资额由11,746.84万元调整为12,984.43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3)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同时该项目对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对设备安装公司进行了更换,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7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运输受阻等影响,该项目子项年产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且设备采购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9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4、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已取得试生产许可证。但由于该项目工艺属于“两重大一重点“的危险化工工艺,为确保项目安全平稳启动运行并达产达标,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投产时间由2021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到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于公司产业园规划,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1,800 吨添加剂产品中的部分产品产能由另外园区项目进行补足,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年产4,000 吨 LiFSI、年产500吨添加剂。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5、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应对未来下游需求增加以及政府环保要求,公司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进行工艺技术及安全环保设备升级,为此,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部分建筑单体和辅助工程,能够进一步提高厂区物流容积能力以及进行安全环保智能化升级;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设备五金、钢结构工程的投资费用增加,且土地交付时间整体延后。综上,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投产。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5,580.45万元变更为30,852.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3,364.88万元调整为16,925.45万元,总投资额由28,945.33万元调整为47,778.3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5,530.45万元。项目完工时间由2022年4月30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该项目主要设备/钢材厂商位于上海、江苏及周边地区,受设备材料运输的影响,设备采购延期到货超过2个月,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年10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6、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

  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大部分建设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成,考虑到市场因素及公司部分产品产能规划的调整,公司拟取消该项目中的子项氨基酸表面活性剂产线,同时由于增加了部分二期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受到部分钢材等施工材料的涨价影响,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总体投资额有所追加。项目建设投资额由34,353.01万元变更为40,420.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不变,仍为5,696.00万元,总投资额由40,049.01万元调整为46,116.29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31,909.00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2)。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附件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33,938,142.9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8,895,523.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334,213.18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76,547,048.65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815,829,783.76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6,656,12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54,508,193.2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86,699,045.91元,视同现金分红;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154,508,193.20元,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541,207,239.11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7%。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兼顾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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