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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内容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时间

  (1)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2)解释第16号自公告日起执行,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除执行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规定。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9.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1、拟申请综合授信银行及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2、授信期限

  本综合授信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17,068,118.6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06,811.86元后,所余利润为15,361,306.75元。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504,779,336.39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0,140,643.14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3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520,140,643.14元结转下一年度,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2022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分红合计15,555,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3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以回报股东。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3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以回报股东。在公司2022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合计15,555,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3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以回报股东。在公司2022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合计15,555,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将与关联方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榕信息”)、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软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

  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38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莉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G区20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计量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77,756万元,净资产合计22,567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828万元,净利润3,0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7层部分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仪器、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闭路监控、安防器材销售、维护;电脑系统工程开发与技术服务、电脑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17万元,净资产3,019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858万元,净利润8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亿榕信息:亿榕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

  (2)闽光软件:闽光软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镇千金女士任闽光软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亿榕信息、闽光软件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亿榕信息、闽光软件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并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雯,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4.8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3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3年4月9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锟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17,068,118.6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06,811.86元后,所余利润为15,361,306.75元。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504,779,336.39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0,140,643.14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3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520,140,643.14元结转下一年度,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分红合计15,555,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3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以回报股东。在公司2022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合计15,555,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11日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报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5:00-17:00

  2、 交流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

  3、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鲁峰先生,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财务总监镇千金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万孝雄先生,保荐代表人傅志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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