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26,940,6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慧显示、智慧家庭组网及LED全产业链。报告期间,智慧显示与智慧家庭组网作为稳定公司收入利润的基本盘,持续做强做大。同时,公司持续深化LED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一方面全方位发挥LED垂直一体化的优势,完整搭建Mini LED背光及Mini/Micro LED显示两大垂直产业链;另一方面,确保每一个产业链环节具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优势,聚焦龙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50.28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亿元,同比上涨244.13%,各业务板块在行业底部韧性强劲。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至45.7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涨至49.41亿元。后续,公司将继续优化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打造科技型集团化公司。
(一)智慧显示与智慧家庭组网穿越行业周期,稳固收入利润基本盘
1、智慧显示持续做大做强,布局多显示,打开更多成长空间
智慧显示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产品涵盖各主流尺寸的液晶电视、电脑显示器、Mini LED显示屏等,逐步构建智慧显示行业的产业集群。
电视ODM业务多年来保持行业第一梯队,依据洛图科技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ODM业务出货量为850万台,出货量居行业前列,海外市场仍然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市场,公司努力开拓除北美以外的如东南亚、南美、欧洲、中东非等市场。鉴于国内存量市场竞争激烈以及海外增量需求强劲,公司将继续重点开拓海外增量市场,以保证出货量的稳定增长。同时,长期来看大陆面板厂扩产后LCD面板资源充裕,保证了供应链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开发国际A类品牌客户并提升A类品牌客户占比。
除此之外,公司定位智慧显示市场,布局多品类显示。依托现有的客户资源及集团产业链协同优势,陆续开拓显示器、Mini LED显示、投影等多显示品类,为客户提供多显示产品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
2、智慧家庭组网产业链横向、纵向延伸,逐步搭建智能终端产业集群
报告期内,受益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内千兆宽带网络升级,数字化深入,超高清及5G应用的大力发展,作为网络建设基础设施的公司网络通信终端设备增长强劲。完成了WiFi6路由器,XG-PON网关产品升级,以及高清智能摄像头的开发,更大程度丰富了国内外运营商的终端产品需求。
网络通信终端,依托通信应用领域的多年沉淀及集团产业链协同优势,产业链向上延伸,以实现从整机到核心部件的拓展,开拓更多利润增长点。
IoT智能终端,依托多品类拓展及重要大客户的开拓,逐步搭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健康两大IoT终端应用集群。其中智能家居将以家居智能化需求为出发点,开拓智能门锁、新型清洁电器、家庭看护摄像头等终端品类;智能穿戴健康以日常健康监测需求为方向,开发适合老年康养,行业定制的终端和平台管理终端产品。
未来公司以网络通信终端为基础,搭建智能家居和智能穿戴健康两大应用终端的多品类拓展。同时,为满足生活智能化的刚性需求,通过产业整合,逐步实现AI+IoT的转型。
(二)LED产业链各环节百花齐放,Mini LED垂直一体化布局进入收获期
公司在LED产业领域实现全方位深度布局,包括上游芯片、中游封装、下游照明及显示应用。公司在 LED 产业链实现了 “蓝宝石平片→图案化基板(PSS)→LED 外延片→LED 芯片→LED 封装→LED 背光/ 照明/显示应用”全工序全产业链布局。公司发挥产业链垂直一体化优势,增强产业链各环节在周期低位的韧性及景气度回暖之后更大的弹性,同时产业链各环节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确保各环节拥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各环节合力布局Mini /Micro LED垂直产业链,提升各环节在Mini LED市场份额,并推动公司逐步实现Micro LED的产业链各环节技术突破及商业化应用的开拓。
1、LED芯片,高质量发展奠定行业领导地位
兆驰半导体2022年实现收入16.43亿元,净利润3.13亿元,是全行业唯一一家全年满产满销及扣非后较大幅度盈利的芯片厂。公司在南昌投资建设LED芯片研发及生产基地,依托集团信息数据系统、全套自动化生产设备、业内最大的单一主体厂房及全工序布局,已实现全智能化生产的现代化智造公司。
(1)单一厂房全工序布局、全光谱覆盖
LED芯片厂生产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芯片,经过多年积累已构建全光谱的产品领域(紫外光、可见光、红外光),具备“蓝宝石平片→图案化基板(PSS)→LED外延片→LED芯片”全工序独立制造能力,能够在单一厂房内实现全工序智能化生产。
(2)产能规模及运营管理
LED芯片厂是全球最大的LED芯片单一主体厂房。截止目前,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中微A7、中微Unimax、Aixtron 2800G4-TM,可用于生产氮化镓和砷化镓LED外延片和芯片,其中报告期内新增的52腔中微Unimax及配套生产设备将用于生产Mini LED等高附加值产品,满产后公司LED芯片月产能可达110万片4寸片。尽管全球LED终端需求疲软,报告期内,公司全年产销比98.5%,实现全年满产满销的生产经营目标。
(3)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公司的通用照明、传统背光产品已占据主要市场份额,高光效照明、倒装&高压特种照明、Mini LED背光、RGB显示产品市场份额陆续提升。随着公司扩产项目的持续放量,公司将陆续提升高端照明、Mini LED背光、Mini RGB显示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实现车用LED、红外、植物照明等各高端细分领域全覆盖。
(4)研发与技术创新
产学研方面,通过自主关键技术攻关,联合南昌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资源进行产学研合作。2022年,公司荣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创新50强(2022年排全国第五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奖项。
专利方面,公司拥有近300项自主研发专利,并获苏州立琻半导体有限公司从韩国LG公司收购的百余项全球LED芯片核心专利的授权许可,保护范围包括PSS衬底,LED外延结构,LED芯片结构等领域,覆盖美国、欧洲、日韩及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为公司产品出海战略保驾护航。
技术创新一直是公司实现高质量运营之根本,一方面技术创新持续不断开拓更高价值的产品,攻坚高端市场,布局公司未来之路,另一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效率、成本降低的技术创新。研发是产品设计方案的源头,研发端的技术创新可以解决“既要产品高性能、又要效率大幅度提升”的可行性问题,配合生产工艺各环节的工艺创新,以技术创新带领公司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具体到公司产品规划的技术创新层面,一方面,做更多更大的芯片(附加值高的芯片),提升发光效率,提升产品价格,彰显品牌价值;另一方面,做更小的芯片,在保证同等光效前提下,在同等大小晶圆上切割更多更小的芯片,使得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单颗芯片成本大幅下降。
(5)未来战略布局规划
作为化合物产业链中最重要的智造商,根据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逐步实现Micro LED、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布局,公司积极布局VCSEL、光模块及光通信器件、射频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等,完善化合物半导体芯片的技术积累,以实现应用领域的全方位覆盖。
2、LED封装,严冬下夯实经营硬实力,有望“春暖花开”
2022年兆驰光元实现收入25.47亿元,净利润0.86亿元,LED封装业务主要有LED器件及组件两类产品,根据应用场景,产品定位于照明、背光和显示三大主流应用领域。
LED背光已成为三星LED、索尼、LG、夏普、康佳、创维、TCL等国内外知名电视机客户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在Mini LED背光方面,公司主打Mini POB、Mini COB两种技术方案,2022年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品牌客户,主要用于电视机、显示器领域,并已占据市场较大份额,后续公司将利用已有的Mini LED成熟技术攻坚车载背光市场。照明产品方面,公司已在通用照明、高光效照明、健康照明等领域夯实,在细分领域,公司利用自有Mini LED车载技术及大功率陶瓷封装技术的储备,针对车内氛围显示、刹车、日行、示阔、头灯等应用提供LED封装解决方案。在LED显示领域,公司将Mini LED与IMD封装技术相结合,发布Mini RGB、小间距及户外显示产品。
3、以COB显示为代表的LED应用板块,锐意进取,勇攀高峰
基于上游芯片、中游封装产业链整合,公司LED应用板块已经拥有成品照明灯具、电视背光及COB显示三大应用业务。
LED显示是目前LED应用最具成长动能的板块,兆驰晶显采用倒装芯片,配合COB集成封装工艺,为客户提供COB面板。报告期内,公司已有600条COB封装生产线,已实现P0.93-P1.56的Mini RGB 4K显示面板的量产。
兆驰晶显通过突破巨量转移技术难点,全面革新生产工序,独家联合开发核心生产设备,并在工艺方面,从箱体结构、电源供电、图像控制卡应用以及灯板显示矩阵排列等多维度进行创新,大胆打破行业固有的生产流程,已经实现量产化的直通率及良率业内领先。兆驰晶显秉承集团消费电子产品的制造设计理念,业内首创“HUB板、信号接收板、电源板”的三合一主板设计,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信号接收卡、内部无线材链接,实现装配的极简化设计。
在市场开拓路径方面,公司遵循大尺寸显示应用从Mini LED向Micro LED技术演变的路径,以小间距、微间距为切入口,后续逐步开拓P0.5以下的85英寸以上高端电视,最终实现公司从“智慧显示”中来,最终走向“面向未来的终极显示”消费电子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议案》,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事项,并于2022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69号)。详情请参照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审核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二三年四月十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28,374,990.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949,330.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44.13%,基本每股收益0.2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608,045,412.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12,749,119.39元。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45,949,330.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566,197.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母公司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0,656,619.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602,419,019.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17,711,730.0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44,047,48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94.04万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 2023 年5月5 日 14:30 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二)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含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上报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投资对象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创新产业园二期公寓8栋205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338,461.5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企业管理咨询;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5.23%的股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4.77%的股权。
兆驰供应链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5.1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0,450.2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总资产197,199.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4,647.91万元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顾伟系兆驰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兆驰供应链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兆驰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兆驰供应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57 号
法定代表人:沈军
注册资本:341450.0201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4836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方明珠系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98%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明珠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3,741.8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86.73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298,517.7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36,933.8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明珠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提供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及产品服务、采购产品、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45,949,330.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566,197.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母公司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0,656,619.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602,419,019.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17,711,730.0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44,047,48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内容,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相关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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