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萌
作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今年以来,不少自贸区推出试点政策,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例如,陕西省近日发布《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对此,陕西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昌利表示,开展QFLP试点工作的目的是完善利用外资体系、助推产业升级,为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国内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便捷通道。
不久前,云南省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通过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实现自贸试验区外贸、外资、新增市场主体年均增长50%以上。提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创新“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争取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深化创新跨境电力交易“云南模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力交易规则体系,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电力交易中心等多项高水平对外开放措施。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各个自贸区大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一是在“提升”上下功夫,以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制度型开放,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的作用;二是在“聚焦”上下功夫,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了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如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正式落地上海临港新片区。
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在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暨全球消费论坛开幕式上表示,将坚定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更优良的营商环境。
数据显示,各个自贸区发挥对外开放的先导作用,为外贸外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21个自贸区实现进出口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21个自贸区实际使用外资2225.2亿元,占全国的18.1%。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试点制度型开放政策对推进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引领性作用,还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供全国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经验,为中国对外开放提供更好的实践探索,进而为稳外贸外资发挥重要作用。
谈及提升自贸区对外开放水平还可从哪些方面发力,肖本华建议,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进行更多的“压力测试”,实现制度创新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
刘向东表示,要尽快推动可复制的开放政策经验向全国推广应用,同时,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高水平开放试点提供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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