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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441,477.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28,280,533.5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6,081,882.86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26,868,980.84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45,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18,131,019.16元后的净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4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6,971,0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3,777,882.2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4,01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7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0.74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已销户的情况说明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29200839094。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604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款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普华永道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73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1,883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的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重新获得临时外贸口岸开放证的批复;2022年7月13日至8月24日期间,公司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效益为142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802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因此下半年的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22,004万元,主要系拖轮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拖轮交付并投入使用时点,但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与拖轮制造企业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等原因,存在提前支付于2022年及之后交付的相关拖轮的进度款的情况,因此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7,733万元,主要系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9: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本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36,446万元,拖轮购置项目变更转入6,400万元、节余转入10,865万元,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变更转入24,500万元、节余转入10,639万元,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节余转入11,742万元,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节余转入34,328万元,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节余转入8,095万元,目前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015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证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彦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倪彦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倪彦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倪彦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2022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 行业情况说明

  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上年增长3.0%。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全年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完成85.5亿吨,同比增长3.8%。

  2022年欧美通胀持续、消费者需求疲软,全国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际集运市场“旺季不旺”,运价持续回调。据海关总署统计,主要大宗散货进口量同比回落,铁矿石、原油、煤炭、粮食进口量分别同比回落1.5%、0.9%、9.2%、10.7%。

  2022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整体保持平稳。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1.3亿吨,同比增长1.6%,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41.3亿吨,同比下降1.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亿标箱,同比增长4.6%。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04亿元,同比增加1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0亿元,同比下降2.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63亿元,同比减少0.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9亿元,同比减少37.1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88.80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6%;资产负债率为 29.78%,比上年末减少8.22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毛剑宏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到董事15名,董事长毛剑宏、董事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倪彦博、严俊、陈志昂、王柱、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张乙明、董事黄盛超由于工作原因请假,均书面委托董事王柱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441,477.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28,280,533.5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6,081,882.86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26,868,980.84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45,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18,131,019.16元后的净额。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74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0.74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2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张乙明、黄盛超、王柱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3票。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4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5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现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6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3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00亿元,合计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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