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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彭万红先生、涂子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实施路径,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工作计划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2022年度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领导、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营稳健。2022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580.23万元,同比增长5.75%;利润总额18,126.47万元,同比增长7.0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37.24万元,同比增长0.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7,223.08万元,同比增长6.12%。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涛先生、黎木平先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涛先生、黎木平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72,415.08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36,437,659.66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为前提,结合2023年战略及经营计划,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现金分红作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48.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2,000,00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含税)为3,366.78万元,未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阳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14,279.7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增加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国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获得有效实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及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含税)为3,366.78万元,未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含税)为5,200.00万元,受疫情及市场影响,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原计划于2022年开展的项目部分延后,导致公司与深智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公司与深智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

  (二)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含税)为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9,000.00万元(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认可意见:公司对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决策程序完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72,415.08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36,437,659.66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为前提,结合2023年战略及经营计划,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现金分红作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48.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2,000,000股。

  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

  二、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拟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48.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2,000,000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44,611,218.51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方法如下: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2、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611,218.5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44,611,218.51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仅为按相关政策进行的预估计提,相关的收款权利并未随之减少或灭失,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且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实际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城交”)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4,7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289,6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377.36元,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886,305,800.00元,超募资金492,404,577.36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75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34.5026万元人民币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城交院”)61.4759%股份的交易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4,279.7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归还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深城交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及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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