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而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克服困难,把握机遇,忠诚勤勉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的各项工作。公司在业务经营、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公司治理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切实向股东大会负责、积极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长远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玉芳、刘国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8.00万元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无关联关系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并安排海通国际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美元的募集资金对海通国际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庆瑜,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顺利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顺利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质量。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并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所致。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795,080.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52,030.0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2.3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10,885,02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1,417,018.1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4,795,080.9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2,552,03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拟留存适当的经营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更优异更稳定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5亿元;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保函、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以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上述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银行就授信相关事宜的谈判、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76,015股,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1,484,135元变更为人民币412,760,15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1,484,135股变更为412,760,15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4日
至2023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曾而斌、平潭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星海贸易有限公司、王爱金、郑玉芳、郑玉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 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联系人:刘国勇
联系电话:0591-88086357
邮政编码:350004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
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及其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并拟安排在海通国际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增资时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余额为准)的募集资金对海通国际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展境外航区运输业务、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在干散货航运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及其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增资时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金额为准)对海通国际增资。
根据行业惯例,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不直接支付购船资金,故无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基于船舶权属登记、运营管理需要,待船舶资产购买完成后,届时再选择相关单船子公司作为船舶登记主体。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待相关部门备案程序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海通国际实施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分阶段实施募投项目并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实施监管。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9月9日
注册资本:130,000,000港元
注册地:FLAT B&D 5 FLOOR C&D WING TML TOWER 3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NT(香港新界荃湾)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2、中文名称:大招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NO 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中文名称:大商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NO 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 中文名称:大中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5、 中文名称:大工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6、 中文名称:大农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7、 中文名称:大建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8、 中文名称:大设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9、 中文名称:大浦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尚未取得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出具的商业登记证,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海通国际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根据行业惯例,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不直接支付购船资金,故无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基于船舶权属登记、运营管理需要,待船舶资产购买完成后,届时再选择相关单船子公司作为船舶登记主体。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及其8家全资单船子公司,并拟安排海通国际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海通国际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本次事项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涉及资金出境,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并安排海通国际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美元的募集资金对海通国际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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