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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公司为钦州丰林提供的人民币4.5亿元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和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南宁兴业银行”)申请长期项目贷款4.5亿元,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南宁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与南宁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8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担保解除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日,钦州丰林已足额清偿上述《最高额融资协议》项下全部银行贷款,4月12日公司与南宁兴业银行签订《兴银桂G00155208最保2021第238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协议》,自2023年4月12日起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4.05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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