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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华胜鼎成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胜鼎成”)持有公司11,704,7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6.0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股东华胜鼎成发来的《关于减持震有科技股份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华胜鼎成已向公司出具《关于拟减持震有科技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部分属于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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