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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科技”)、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高华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高华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22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高华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二、参与北方长龙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北方长龙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北方长龙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广发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北方长龙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4月13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3年4月13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遵循其具体规定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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