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公司已收回本金,并获取相关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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