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被上述人履行给付义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52,320,519.44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足额收到被上诉人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对公司本期利润将形成正向影响。
一、法院终审判决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2)川民终1389号],就请求判令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建设网”)收购我公司所持股权诉讼事项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四川建设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52,320,519.44元。
二、股权收购款到账情况
2023年4月12日,我公司已足额收到四川建设网支付的股权收购款52,320,519.44元。涉及四川建设网逾期支付股权收购款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存在诉讼仲裁事项,但涉及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4.1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对公司本期利润将形成正向影响。具体情况以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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