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3年4月7日召开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鹤
咨询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电话:0510-86196690
八、备查文件
1.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特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4.20元/股
中特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3.50元/股
中特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一、中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初始转股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其中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0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本次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具体详见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结合上述规定,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4.2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3.5元/股,即P1=P0-D=24.2-0.70=2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0日起生效。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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