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高斯贝尔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408.11万元及其利息用途,与自有资金合计2.5亿元,向交易对方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潭爱、欧阳健康、杨长义、童鹰、王军建、肖平、何春伟、张祖德(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补偿义务人)收购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100%股权。具体详见 2017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8年3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交易对方签订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将交易价格由2.5亿元调减至2.26亿元,业绩承诺保持不变。
二、业绩承诺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金额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交易对方关于家居智能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交易对方合计需向公司支付38,705,711.50元业绩补偿款。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款合计37,931,597.28元,刘潭爱先生、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欧阳健康先生、杨长义先生、童鹰先生、王军建先生、何春伟先生关于家居智能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前述补偿义务人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2021年3月,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讼状,要求肖平女士、张祖德先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支付业绩补偿款。南山法院及福田法院已就上述案件予以立案。详见2021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进展暨公司提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5月,公司已收到肖平女士业绩补偿款387,057.12元,肖平女士关于家居智能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详见2021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业绩承诺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张祖德先生业绩补偿款45万余元,张祖德先生关于家居智能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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