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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5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

  6、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中期票据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钟北辰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90,87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15,377.44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295.0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人民币17,629.5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2,942.22万元(含处置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法调减人民币2,454.20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人民币73,405.91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人民币41,510.00万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6,691.8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427.68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1,264.1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5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2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1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4,908,773,962.7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53,774,412.0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762,950,089.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176,295,00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9,422,174.68元(含处置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法调减24,541,991.74元),扣除2022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734,059,067.70元,扣除2022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15,100,000.0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6,918,187.9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54,276,788.01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2,641,399.8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的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充分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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