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新材料”),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圣泉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3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圣泉新材料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圣泉新材料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8日及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在2022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954,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传伟
注册资本:28,535.4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酚醛树脂、环氧树脂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持有圣泉新材料43.22%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17,438.07万元,总负债122,059.71万元,净资产395,378.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84,489.88万元,净利润73,071.1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二)保证合同
担保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全部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圣泉新材料提供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圣泉新材料实际经营需要。鉴于圣泉新材料当前的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担保是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严格执行了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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