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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48,558,810股变动至46,53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22%减少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股东大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7,33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22%。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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