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执行。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03)。
(二)2023年4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8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5%,回购最高价格5.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10元/股,回购均价5.3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98,9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834,4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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