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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合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50,002,926.21元含税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4.64%)、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86,598.5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978,247.56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002,926.2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2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44.64%,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古井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古井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陈剑良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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