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的规定,编制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881,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66,740.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014,459.89元。截至2020年7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61号”的《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差异4,916,740.11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济大路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资金使用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80,014,459.89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7,881.57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审批,由财务部门具体操作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受到近年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为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山大地纬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大地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192,924.66元,其中4,916,740.11元为发行费用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济大路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剩余部分金额为募集资金利息。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15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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