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7号文《关于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73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699.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030.89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19年3月12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苏公W[2019]B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40,101.7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99.05 万元,其中理财产品余额为0.00 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4月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为“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时印务增资5,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公司及子公司金时印务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和“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4,380.00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布局的优化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除因实施“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向全资子公司金时印务增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实施原募投项目外,其它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投入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拟变更“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16,002.00万元(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需扣除向金时印务增资部分,该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4,940.30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25.29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6,628.17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4,408.24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862.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9]E1106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于2019年5月31日全部置换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及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期初,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万元。报告期内,累计投入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4,500.00万元,累计赎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实现现金管理累计收益51.41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拟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26.51万元,实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382.00万元,差异1,055.49万元系截至2020年4月30日所有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详见巨潮资讯网信息披露公告编号2020-036)。
注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以前年度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原募投项目发生变化,无法单独测算其经济效益。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 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额度
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
5、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 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
2、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 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前提,投资金融机构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我们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86,876.7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33,007,434.27元;母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96,511,757.49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5,734,908.49元。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2023年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时科技”)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决定停止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的印刷生产业务。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4月4日前就金时印务停产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于2023年4月7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五)项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金时印务停产导致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目前,公司仍具有生产经营的能力,且预计能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金时印务停产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寻找解决方法,目前,公司拟对金时印务生产设备进行处置,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同时,公司正在洽谈镭射膜、镭射纸等业务来改善公司营业收入,并加快新产业的孵化,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未来三个月内仍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新能”)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暂定一年,自金时新能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日一年期LPR计算。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新能”)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金时新能提供3,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暂定一年,自金时新能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日一年期LPR计算。
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MA672PP53U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03-15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32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508号办公楼(栋)1-5层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4、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杨维清,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130291977******95,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5、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将按照实际使用金额与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利息,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财务资助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在2023年度内且在借款总额范围内,金时新能按月(或季)向公司报送借款使用计划,公司按审定的借款计划使用金额分次向金时新能拨付借款。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暂定一年,自金时新能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
利息计算: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日一年期LPR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天数计收,在借款归还时或每年末(年末尚未归还部分)收取。
四、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时新能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时新能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金时新能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接受财务资助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接受财务资助方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公司为金时新能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且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金时新能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金时新能研发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金时新能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金时新能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金时新能研发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亦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
(7)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张家港行(002839)、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乃静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飞力达(300240)、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苏常柴A(000570)、盛德鑫泰(300881)、千红制药(00255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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