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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林龙鹏”)持有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股份96,90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虎林龙鹏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珍宝岛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9,419,635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虎林龙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全部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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