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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4版)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24版)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及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以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9,518,439.6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622,728,526.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207,97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8,579,515.44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8,579,515.44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21.63%,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兽用药品制造行业。

  近年来,随着国内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进程不断加快,疫病防控风险加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治日益重视,推动了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但2022年,生猪价格持续低迷,生猪养殖去产能趋势明显,养殖企业疫苗采购意愿下降。为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动保企业之间的竞争势必会日益激烈,给公司也带来了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压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是非国家强制免疫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产业链布局,致力于开发和生产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动物生物制品产品,并在禽用疫苗、宠物疫苗、诊断试剂等领域完成了产品布局。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项目建设等,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26.77万元,同比下降9.2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951.84万元,同比下降28.25%,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仍需在提升产能、产品研发等多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发展的同时注重与股东共享成长收益。目前,公司光谷厂区三期总部基地项目正处于建设中,同时还有多个研发项目在稳步推进中,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102,749,256.53元,同比增长28.43%,上述项目未来尚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同时在目前养殖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公司为了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创新、市场推广及日常经营的需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7、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74,776股,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9,94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上述离职的10名激励对象除外)已获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977,01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1,066,9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158人变更为148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20,960股变更为765,51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3,000股变更为211,5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9,960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62元/股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7、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74,776股,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9,920股变更为39,960股。

  2、回购价格及其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5,133,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375,308元。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6,207,9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579,515.4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且本次同时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在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62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544,255.2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6,168,016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且公司计划于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上述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前生物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7.7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66,207,976元变更为466,168,01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66,207,976股变更为466,168,016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文件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瀚蓝环境、盛迅达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楷聪,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了科前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楷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楷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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