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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6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乾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了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393,232.1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072,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28,97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0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该事项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1.20亿元(其中4,000万元调剂为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60个月(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提清),用于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江苏世拓以其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4946号)作为抵押,与中国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23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7日。同时,本公司世华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二)2023年3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小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小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小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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