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招商证券对浙江永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一次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1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一、 接待时间:2023年5月11日15:30-17:30
二、 接待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人员: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做好会务安排,拟参加接待日的投资者请于5月10日前通过电话0576-85956868进行登记。
五、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相关《承诺书》,披露并报备当天交流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9016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业务体系。
公司产品包括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三大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休闲场所,为人们营造健康、舒适的户外休闲环境。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品牌商、电商平台等。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品质等优势,公司进入了家得宝、劳氏等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036)
3、报告期内,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66、2022-076)
4、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先后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解除质押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质押及延期购回相关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404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1.04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8%。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062)
5、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强发布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lue World Holdings Limited投资的Blue World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BWAQU。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7、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络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更名为“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成立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分公司。
8、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unvilla Corporation(美国尚唯拉)决定在美国、加拿大召回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份生产及销售的一款10英尺太阳能灯光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9、报告期内, 公司在河南西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永浩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原名河南尤特里欧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4日、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059)
10、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波永强空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7日、2022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063)
1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台州市永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2022-07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38.8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奖金发放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调整方案应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劳动合同等确定。
为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2019年9月制定了《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并于2021年8月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考核的严谨性,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复核,公司计划今后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业务年度改为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董事会会议授权管理层重新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待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原《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已于2022年8月废止。
2022年度内,公司有多项奖励方案涉及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未事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经发放。
主要包括:
1、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激励各部门持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制定总额3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获得131,198元。
2、2021年度公司销售额达到12亿美元,但净利润未达到5亿元人民币,为激励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公司于2021年9月制定了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副总裁周虎华获得300,000元。
本次会议确认同意确认上述奖金发放事项。其中,董事施服斌的奖金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3.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5亿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2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9,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43,380,326.2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65,935,045.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公司决定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且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公司2023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除提案编码为3.00、8.00、9.00及10.00之外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编码1.00事项时,关联股东施服斌、陈杨思嘉、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审议提案编码11.00事项时,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5月9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5月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89),现登记参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2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第三项、 审议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票同意,关联监事陈杨思嘉、朱炜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调整方案应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劳动合同等确定。
为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2019年9月制定了《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并于2021年8月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考核的严谨性,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复核,公司计划今后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业务年度改为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董事会会议授权管理层重新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待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原《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已于2022年8月废止。
2022年度内,公司有多项奖励方案涉及到公司部分监事,但未事先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经发放。
主要包括:
1、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激励各部门持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制定总额3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获得82,817元。
2、2021年度公司销售额达到12亿美元,但净利润未达到5亿元人民币,为激励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公司于2021年9月制定了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2022年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朱炜获得57,705元。
3、为激励营销中心部门,公司于2022年11月编制《(营销中心)21-22年度部门考核奖金分配表》,营销中心部门最终奖金总额273.69万元并于2022年11月完成发放,其中监事朱炜获得25,000元。
此项议案涉及过半数监事薪酬,过半数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
第十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五项、 以2票同意,1名监事朱炜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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