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4、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5、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0.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20万股调整为9.70万股。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00%”,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 2373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775,657.86元(剔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第二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30%,因此,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5350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910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445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95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95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进入战略发展的关键阶段。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420.59万元,同比下降1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47万元,同比下降84.85%。公司本季度业绩下滑主要原因在于:
(1)第一季度为公司业务的传统淡季,叠加高端消费电子周期低点和行业市场去库存影响,消费电子涂层产品订单短期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共实现营业收入7,506.36万元,同比下降28.51%。其中手机及相关配件业务、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业务、可穿戴设备业务、智能家电业务收入分别同比下降35.99%、28.86%、9.23%、16.37%。
(2)乘用汽车领域,公司与主要的核心战略客户合作的新车型项目交付时间多集中在下半年,部分在手订单出货量一季度短期承压,乘用汽车领域共实现营业收入1,659.11万元,同比增长45.1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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