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34.76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604.75%,主要原因是收到票据未背书转出或贴现;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890.21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58.73%,主要原因是收到票据未背书转出或贴现;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39,155.68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37.71%,主要是大量预付防疫物资款,本期到票结算;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661.51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67.05%,主要是本期进项留抵税额增加;
其他权益工资投资期末余额530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1666.67%,主要是本期新增投资50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4,137.25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44.18%,主要是预提的年终奖已支付。
2、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7.21%,主要原因是公司一方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收款现金流增加,改善支付账期和支付工具,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索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2023年2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3)川71执异19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2021)黔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执复1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730.24万元。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及成都禾创于2019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禾创股权转让方及担保方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2310万元,向成都禾创赔偿损失2000万元。2021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民终743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终审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违约金800万元,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对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负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成都禾创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2000万损失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另案主张权利,驳回成都禾创诉讼请求。公司已通过强制执行收回违约金800万元,本案已完结。2021年9月,成都禾创已另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都禾创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9月13日,公司已申请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保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川01执保579号《执行裁定书》,对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路4处房产及所持成都禾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60%股权、成都禾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股权、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等财产在价值人民币3,969.73万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都禾创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已申请强制执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聪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聪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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