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第9.3.2条“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2月7日、3月18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现将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再次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EMS送达的(2022)粤民终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根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决定以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的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2022 年度合计补提预计负债422,295,801.93元。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30,760.29万元至-28,760.29万元,最终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若最终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在披露公司2022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为了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 司在相应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 提示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2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52,821.47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送达的案号分别为“(2023)浙06民初58号、(2023)浙06民初60号、(2023)浙06民初61号”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涉及3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2,821.47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应诉通知书》显示,绍兴中院已受理原告沈碧珍、刘志平、沈岩3名自然人投资者诉中捷资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沈碧珍、刘志平、沈岩3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中捷资源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有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的后续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浙06民初58号、(2023)浙06民初60号、(2023)浙06民初61号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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