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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0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4日(9:00-11:0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联系人:李永 郑凯微

  联系电话:010-59603941

  邮箱:ir@foyou.com.cn

  传真:010-59603942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80,18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5,919,811.3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前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拟投资50,668.40万元用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0,600.00万元。公司拟变更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本次调整前,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及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后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1、创新药研发项目调整情况及原因

  (1)创新药调整情况

  调整后,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拟调整原因

  1)FY002项目(GLP-1项目)调整说明

  FY002项目(GLP-1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965.90万元用于产品开发至化合物筛选、药学研究及临床一期和二期的开发。经对标研究表明,原计划开发的小分子GLP-1R直接激动剂(如Danuglipron)激活生物学通路的活性低于多肽类药物艾塞那肽和利拉鲁肽。而GLP-1R变构激动剂通过变构调节作用于GLP-1降解产物,使降解产物发挥GLP-1类似的作用,有望解决小分子GLP-1R直接激动剂结合位点少而产生的耐受性问题,且可以增强GLP-1降解产物(为天然肽)的亲和力和持续降低糖化血红蛋白水平能力,具有更好的临床开发潜力。因此公司调整FY002项目研发策略,将研发方向由GLP-1R直接激动剂调整为GLP-1R变构激动剂,并由委托CRO一站式合作模式调整为自主研发模式,预计2025年可进入非临床研究,研发进度有所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后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为725.90万元。

  2)新增N-ER项目(核酸技术平台项目)原因说明

  公司目前着重布局核酸创新药物技术平台。核酸类药物为前沿科学技术,具有可靶向小分子与抗体药物无法成药的靶点,给药间隔长,未来市场前景广等优势。公司以核酸药物领域前沿科学家作为技术顾问,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引进了多名博士,建有创新人才梯队,积累了核酸药物研发核心技术,并搭建核酸药物设计、制备、修饰、分析、生物学评价一体化研发平台,管线丰富,可快速推进核酸药物研发。目前,公司基于核酸创新药物技术平台开展了多个靶点的研究与开发,发现了多个体内药效结果与阳性对照药相当的分子。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FY002项目调减募集资金金额10,610.57万元投入N-ER项目(核酸技术平台项目)。

  (3)创新药项目研究实施计划

  根据创新药研发周期,药物发现并确认临床候选化合物(PCC)预计2~3年时间,非临床研究1~1.5年时间,待完成非临床研究即可进行IND申报;目前公司创新核酸技术平台已孵育近40个靶点,完成多项专利申请,计划2023年~2024年进行非临床研究,2024年~2025年进行2项IND。另外FY002项目(GLP-1项目)变构激动剂预计2024年完成成药性研究并确定PCC,2025年开展非临床研究。

  2、仿制药研发调整情况及原因

  (1)仿制药项目调出情况

  公司拟调出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拟调整原因

  1)公司结合子公司的生产线优势,后续拟将研发项目中的外用制剂、激素制剂、软胶囊制剂等项目由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进行研发与转产,后续由子公司继续进行研发投入。而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故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中的外用制剂、激素制剂、软胶囊制剂等类型的项目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调出。

  2)达比加群酯胶囊和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均有5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非临床急需品种且均已纳入国家集采,中标药企取得大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后续再进行研发投入预计较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故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开展,将其调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艾地骨化醇和左甲状腺素钠原料药用量较小,且市场上已有原料药供应商,上述原料药是否研发对于公司相应制剂产品研发生产的影响较小,故终止上述原料药研发项目,将其调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过综合评估,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调整为其他市场容量较大,研发进展情况较好,且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仿制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后,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风险分析

  1、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如研发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市场拓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市场开发投入超出预算的风险。

  2、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临床试验结果、监管审批、投资成本等客观条件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项目能否按时实施、产品能否顺利上市、项目实施效果能否符合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产业规划布局和经营发展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为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安排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说明

  单位:万元(税前)

  

  1、内部董事

  黄河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130万元,崔欣荣董事/副总经理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105万元,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胡柏藩、石观群、胡少羿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董事年度薪酬为8万元。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说明

  单位:万元(税前)

  

  杨剑涛在公司领取岗位年度薪酬为52万元,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赵嘉、吕锦梅不领取监事薪酬。

  三、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税前)

  

  四、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3,829,226.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7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分红标准清晰明确,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培彬,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0年,签署新华医疗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新华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轻纺城、建业股份、恒铭达、罗博特科、唐山华熠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向钱潮、威力传动、张小泉、天元宠物2021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芳芳,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0年,签署新和成、恒铭达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新和成、恒铭达、海象新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恒铭达、海象新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勤,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签署泛微网络、凌云光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泛微网络、凌云光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泛微网络、凌云光2021年度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24.7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万生人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8017914984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广源东街8号4幢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1,538.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7,468.44万元,负债总额14,733.5元,资产净额2,734.94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997.81万元,净利润411.5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275.25万元,负债总额12,646.21万元,资产净额3,629.04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361.1万元,净利润894.1万元。

  与公司关系: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二)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316537262

  注册地: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7,377.3万元,负债总额21,403.22万元,资产净额35,974.0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9,315.53万元,净利润6,152.9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049.19万元,负债总额21,403.33万元,资产净额38,645.8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306.54万元,净利润2,671.79万元。

  与公司关系: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及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核心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724.7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724.7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5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至0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yo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及总经理:黄河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永先生

  财务总监:杨徐燕女士

  独立董事: 王秀萍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至04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yo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郑凯微

  电话:010-59603941

  邮箱:ir@foyo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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