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案规则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 可转债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共有2.6万元永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5,157股。根据该转股结果,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5,157股。
(二)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引起的股份变动
2022年11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25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5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1)。
综合上述股本变化,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2,525,157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2,525,157元。增加后,公司总股本由1,411,058,622股变更为1,413,583,779股,注册资本由1,411,058,622元增加至1,413,583,779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引起的股份变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本次修订有删除、新增条款,故《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和顺延,涉及条款引用的,条款序号也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以及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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