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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3年5月15日15时00分至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8、9、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5:00至2023年5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邮    箱:zqb@yongding.com.cn

  4、联 系 人: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33,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97,364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 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被担保人永鼎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鉴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期限届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为兼顾双方的共同利益,公司拟继续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3,500万元,具体如下:

  1、 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示范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行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5,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公司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公司拟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芦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商行芦墟支行申请总额合计1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行示范区分行申请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鼎欣房产和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永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23%的股份(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永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28.23%的股权(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3、债权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墟支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的,保证人保证期自展期合同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4.主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和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永鼎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永鼎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一直以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其中鼎欣房产的资产完整不存在受限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人名称: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永鼎集团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鼎欣房产资产总额为14,095.80万元,负债总额为420.73万元,资产净额为13,675.0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3.92万元,净利润为-18.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鼎欣房产资产总额为13,901.46万元,负债总额为305.99万元,资产净额为13,595.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6.94万元,净利润为-79.60万元(未经审计)。

  2、反担保人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

  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出具了保证反担保:“鉴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愿意为上述担保事项向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鼎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且永鼎集团长期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且鼎欣房产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永鼎集团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永鼎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0,829.8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1,070.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09,392.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24,41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61%,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67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7,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37%。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三)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 《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五) 《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及其全资子公司环球电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电力”)、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亭”)、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亭”)、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亭”)、武汉永鼎汇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谷”)、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光纤”)、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电子”)、江苏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光电子”)、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电气”)、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盛达”)、苏州永鼎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线缆”)、武汉永鼎物瑞创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瑞创芯”)、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超导”)、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材料”)、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鼎芯”)、成都鼎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集”)、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子集团”)、上海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电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6,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718.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7,04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由其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时披露的情况为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年度担保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计划 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6,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1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27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3、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4、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变、配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力设施除外);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通讯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99,742.54万元,负债总额为49,486.98万元,资产净额为50,255.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6,730.29万元,净利润为7,305.34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51%,严炜16.67%,宋德明7%,许峥6.33%,徐功胜5%,穆茂武5%,曹一欢5%,淦贵生4%。公司与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被担保人名称:环球电力电气有限公司(GLOBAL POWER ELECTRIC LIMITED)

  注册地点:香港

  董事:曹一欢

  股本总额:USD2,000万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输、变、配电设备、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的研发、销售、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通讯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环球电力资产总额为7,149.28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资产净额为7,149.2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0.45万元,净利润为28.23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持有其100%股权

  (三)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汇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汇谷资产总额为13,264.58万元,负债总额为8,864.17万元,资产净额为4,400.4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55.12万元,净利润为-202.97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 被担保人名称: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大兢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栋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超导磁体、超导电缆、超导电力设备、超导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低温制冷设备(不含橡塑类)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机电设备和产品的研发、销售;钢带(材)、铜带(材)、有色金属基带(材)的销售;超导电力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制造、销售: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的研发、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安装、测试、维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部超导资产总额为11,003.37万元,负债总额为10,596.03万元,资产净额为407.3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38.12万元,净利润为-2,580.79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电线、电缆、光缆、数据电缆、通信设备、光纤陀螺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基数的进出口业务;综合布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电气资产总额为10,478.57万元,负债总额为8,764.64万元,资产净额为1,713.9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118.51万元,净利润为-799.84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永鼎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同轴电缆的制造销售;光纤、光缆、通信设备的销售;铜铝制材、铜铝压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设计、开发、安装、维修服务;从事光电缆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线缆资产总额为9,629.70万元,负债总额为6,049.87万元,资产净额为3,579.8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970.44万元,净利润为20.71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B4栋18楼385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电子集团资产总额为26,171.69万元,负债总额为23,438.25万元,资产净额为2,733.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4,086.92万元,净利润为-2,068.17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75%,李鑫25%。公司与李鑫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物瑞创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B1栋9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物瑞创芯资产总额为2,835.35万元,负债总额为2,246.16万元,资产净额为589.1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97.81万元,净利润为-379.73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持股51.2195%,Wooriro CO.,Ltd.持股48.7805%,公司与股东Wooriro CO.,Ltd.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都园路2060号第4幢3层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缆、数据电缆、光纤陀螺、光纤配线架、光纤分纤箱、光纤放大器、通信光纤交接箱、光接收机、光缆接头盒、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光电子资产总额为2,965.38万元,负债总额为265.56万元,资产净额为2,699.8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90.20万元,净利润为-427.15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工业园区山连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高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组合仪表;研制开发先进电器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空余房屋出租;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金亭资产总额为153,556.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5,094.85万元,资产净额为48,461.4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8,535.30万元,净利润为21,146.96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一) 被担保人名称: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包括新能源汽车线束)、组合仪表;研制开发电器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线束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 苏州金亭资产总额为98,941.78万元,负债总额为102,515.17万元,资产净额为-3,573.3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1,818.03万元,净利润为651.96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持有其100%股权

  (十二) 被担保人名称: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B4栋18楼449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路庆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高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组合仪表制造、销售;电器装置研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金亭资产总额为20,858.02万元,负债总额为22,491.36万元,资产净额为-1,633.3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8,824.03万元,净利润为4,618.97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持有其100%股权

  (十三)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光纤、光纤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光纤设备、光纤设备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光纤工程安装服务;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光纤资产总额为15,835.32万元,负债总额为14,915.52万元,资产净额为919.8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934.96万元,净利润为3,363.38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四)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来秀路新黎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1,3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鼎芯资产总额为5,074.44万元,负债总额为4,332.18万元,资产净额为742.2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13.82万元,净利润为-506.26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55%,张登巍持股36.9%,武汉悦动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公司与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五)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95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芯片、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光电子资产总额为8,050.31万元,负债总额为6,008.10万元,资产净额为2,042.2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491.88万元,净利润为59.75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70%,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公司与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六)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芦墟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电工器材、塑料制品、插头、面板、开关、配线架、软件的销售;铜、铝制材和铜、铝压延加工;铜、铝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鼎盛达资产总额为10,740.00万元,负债总额为7,723.54万元,资产净额为3,016.4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515.58万元,净利润为170.15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70%,淦贵生25%,张晓峰5%;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七)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内光电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及配件、光模块、芯片、通信电源、电源模块、光缆及光缆组件、电缆及电缆组件(不含橡塑)、金属机柜、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连接器件(不含橡塑)、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光电子资产总额为10,192.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886.71万元,资产净额为-694.1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023.42万元,净利润为-899.80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55%,上海泓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公司与股东上海泓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八)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1号楼5003室

  法定代表人:迮建军

  注册资本:14,285.714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8日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高温超导线(带)材、薄膜、高性能金属复合功能材料、超导磁体、检验检测设备、超导设备;化工产品的研究、销售;以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服务及检验检测服务;房屋租赁;会展服务;从事生产所需设备的进口业务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226.09万元,负债总额为5,914.63万元,资产净额为-3,688.5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09.54 万元,净利润为-1,616.85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50.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6%,迮建军21%、肖益平5%、古宏伟4%;公司与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九)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鼎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B区8楼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鼎集资产总额为1,449.46万元,负债总额为1,125.27万元,资产净额为324.1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1.85万元,净利润为-319.00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电子集团55%,苏州舟过重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夏健持股5%;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如本年度担保预计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董事长在审议的议案权限范围内,根据商业银行的要求,与其签订担保协议,并持续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09,392.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24,41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6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718.0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7,04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24%。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 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并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此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建设“高端海缆及陆缆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并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产业发展协议》,拟通过在通州湾示范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海缆及陆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缆及陆缆项目”),计划投资12.5亿元,用于生产远近海域电力传输所需的高压、超高压,交流、直流,以及动态柔直、海底脐带等多种海底电缆。该项目位于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东港池北侧,用海面积约450亩,海洋岸线约500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子公司并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1)。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投资成立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海缆”),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未实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原因

  自《产业发展协议》签订后,公司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就后续合作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努力推进相关事宜。但由于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海上风电建设延缓,全年海风新增并网4.07GW,同比下降76%,行业毛利率有所下降,业内企业在建产能较大,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对“高端海缆及陆缆建设项目”定位进行了多轮论证,认为该项目无法取得预期收益,该项目已不具备继续推进的客观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签订《永鼎高端海缆及陆缆建设项目解约协议书》(以下简称“《解约协议书》”)。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终止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永鼎高端海缆及陆缆建设项目解约协议书》

  自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签订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均取消,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公司负责办理终止项目的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南、经三路西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永鼎海缆资产总额为35.48万元,负债总额为32.38万元,资产净额为3.10万元。202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6.90万元(经审计)。

  该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合作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本次终止投资海缆及陆缆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公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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